2.今年实行省示范高中80%的指标定向分解到我区所有普通初中的办法,实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分校录取,以促进薄弱学校的均衡发展。定向生指标不得集中分配到少数学校,要定向分解到全部初中。
3.从明年开始,将对2017年因规范办学行为、中考中招行为、初一新生招生考试测试等违规行为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调减或取消定向分配指标。
4.在各地的建档线之上,定向招生指标不设最低控制线。为充分保证定向生权益,与统招生合并设置A、B、C、D 4个平行定向生志愿,在定向生指标中按照考生分数和志愿进行录取。
5.各学校要认真宣传定向招生的惠民政策,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到定向招生的优惠政策。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宣传定向生优惠政策、截留定向生源、徇私舞弊的,除按违规违纪招生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6.对偏僻、落后的农村薄弱初中,可适当提高定向生比例,以体现倾斜政策。
7.定向生条件:学区内三年在籍在校不间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8.对享受80%的定向分解到普通初中优惠政策的考生,严把资格审查关。定向生名单必须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区教育局在资格审核无误后,分别同时在各自的网站上和校园内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凡不进行规范公示的,高中学校可拒绝录取。
9.定向生实行在毕业学校内网上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前,区教育局指导各学校严格按照定向生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市教育局要求上报名单。录取时将对网填志愿和盘报志愿进行比对,凡不符合定向生条件的不予录取。
10.户籍在我区的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市外父母务工所在地参加中考而要求回我区参加录取的学生、随迁子女在本区流入地居住学区入学和参加中考的学生,以及异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等,根据省厅皖教基﹝2017﹞7号文件精神,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户籍在我区的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市外父母务工所在地参加中考而要求回我区参加录取的学生须持原始学籍表、身份证、准考证、中考所在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考总分证明和个人总分证明到区教育局基教办折合分数后单独做成电子数据志愿盘,报市教育局一体录取。
11.市直高中的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征求我区意见后下达,直接分解到我区相关初中学校,我区高中的定向生指标由区教育局分别分解到各初中学校。
特长生招生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由各校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教基〔2017〕11号)要求,对拟招收的特长生进行专项加试,按照特长生招生规定,作为提前批次录取。特长生的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建档分数线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特长生的排序和录取。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要控制好招生数量。学校不得不顾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无节制的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我区公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建档线以下的学生。不得以本校名义为不具备招生条件的任何学校招收挂靠生,亦不得将他校招收的学生私自放在本校内上课就读。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规招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招生学校或直接责任人承担。
2.我区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立学籍,在新生入籍时与提前导入的招生录取信息进行比对,凡违背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更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或有关人员责任。
3.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跨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2年内不予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厅备案。
4.今年仍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并严禁同城范围(含县域内)内借读,任何学校不得违背
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民办高中招生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民办高中不得擅自录取无档案、无分数的考生。民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的学生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建档线。招生简章须符合省市区招生政策,其招生简章、广告、方案须先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无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学生。
2.民办高中不得委托他校代为招生或以他校名义招生,不准空挂学籍,严禁买卖学籍。
3.严禁为不具备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职业类学校招收挂靠生或注册双学籍。
4.当民办学校生源不足时,可在我区普通高中建档线基础上下降20分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备案。
逐步构架起公平竞争的良性格局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我区高中实行联合招生、划片招生、派位录取,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的公平竞争机制,以逐步构架起公平竞争的良性格局,有效解决部分学校在招生上的恶性竞争。
严格执行中考加分政策
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阜教基〔2017〕14号)执行。
实行一次集中录取
市教育局的集中录取结果,是各地各校招生的唯一结果,也是高中学生入籍的唯一凭证。今年实行一次集中录取,录取名单即是入籍名单,录取结果不予调整。